“天下武庫”到底是誰的?用民法典看《山河令》

由慈文影視、優酷出品,成志超、馬華幹、李宏宇執導,小初編劇,張哲瀚、龔俊、周也、馬聞遠、孫浠倫主演的耽改劇《山河令》正在熱播,其中的情節其實還隱藏着法律謎題。對此,北京市海淀法院法官用民法典對該劇進行了解析。
周子舒易容後作出的承諾依然有效
周子舒退出天窗之後,隱姓埋名,喬裝易容行走江湖。這時,周子舒作出的法律行為還有效嗎?
法官介紹,民法典規定了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包括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如果只是出於保護個人隱私的目的而使用假名字,且已實際履行了合同義務,那麼該合同依然有效,也並不違法。
但如果易容或者改名是為了實施欺詐行為,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則有權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因此,周子舒易容、改名周絮之後,在劇中作出的行為,仍然是有效的,阿絮要履行自己的承諾。
未滿三十歲,周子舒不能收養成嶺
鏡湖劍派被滅門後,周子舒被臨終託孤,照顧張成嶺,周子舒和張成嶺構成撫養關係嗎?
法官表示,依據法律規定,成立撫養關係,一般要求被撫養人系未成年人或無法獨立生活的人,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實,撫養事實持續的時間足夠長。
同時,民法典還對收養的條件進行了詳細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五個條件: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年滿三十週歲。
周子舒在原著中大概二十八九歲,未滿三十,因此,實際上其無法收養成嶺。
“天下武庫”到底是誰的?
《山河令》江湖中,爭奪的天下武庫究竟是誰的?
法官分析,首先,武庫中的祕籍是容炫及其好友從各門各派中偷來的,屬於無權佔有,應當物歸原主。
如果各大門派不要,或者返還原物請求權消滅後,武庫中的祕籍又該歸誰?
法官繼續分析,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組織、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係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武庫沒有約定共有的方式,應當是按份共有。容炫死後,武庫的鑰匙由五大門派保管,因此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變更性質或者用途的,應當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劇中,五人約定了一起打開武庫才可以,因此對於武庫的處分,也應當徵得全部共有人的同意。五人去世之後,應當由其具有繼承權的繼承人所有。
所以,各大門派的返還原物請求權消滅後,由“張成嶺們”繼承所有。
耽改劇迷人 但不能隨意P圖磕CP
從《陳情令》到《山河令》,耽改劇受到了眾多粉絲的追捧。然而法官提醒,磕CP也是有限度的,粉絲不能隨意P圖。
民法典規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過影像、雕塑、繪畫等方式在一定載體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識別的外部形象。
民法典還詳細列舉了侵犯肖像權的形式,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複製、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而影視作品中肖像作品權利歸屬,包含了創作主體的著作權和肖像人的人格利益專屬權兩方面的主體權益。只要具體影視作品劇照中含有可識別演員本人形象,演員仍有權利對肖像利用的合法性問題提出主張。
據《北京日報》
耽改劇
由耽美小説改編而來的影視劇被稱為“耽改劇”。耽美小説往往描繪同性戀愛情,尤其是男同性戀。耽美小説或動漫本來只是小眾文化裏的一支,而經過互聯網的傳播,許多耽美文化大熱,被越來越多的年輕人追捧。當前環境下,所有耽改劇都要處理男主之間的感情線,目前比較容易被觀眾接受的是把“愛情”改成類似“親情”或者“兄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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